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9-12-02
434

平国土公告﹝2019﹞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平凉市宗地编号:P2019-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

条件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P2019-33

该宗地位于平凉市泾河北路以北,虎山沟口以西具体以出让界址图为准。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2019]C-13号文件规划要求)

3989平方米

(约合6亩)

商服用地(功能要求为充电站)

≤1.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30%

≥30%

40

324万元(54

万元/亩)

324

万元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六、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2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23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与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2、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宗地项目对应的竞买“登记号”,每个宗地项目对应的“登记号”为竞买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竞买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竞买“登记号”。

3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

2、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该宗地功能为充电站项目用地,申请竞买人须为已取得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经营资质的企业。

3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信用体系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

4、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5、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6、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19-33号)》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银行账户

1、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33-8350138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孙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3919373729 13919211265  

3、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62102018309100010-0001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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