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P202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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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自然资公告[202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平凉市宗地编号:P202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

条件

出让净

建设用

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出让年限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P2021-01

地块一、位于柳湖路以南、宝塔路以西,具体以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2020]C-2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总面积:15520.08平方米(约合23.28亩)

其中:地块一面积为2260.01平方米(约合3.39亩)

地块二面积为7540.04平方米(约合11.31亩)

地块三面积为5720.03平方米(约合8.58亩)

批发

市场

用地

≤3.8(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55%

≥20%

≤66米

40

2593.74万元

2593.74万元

地块二、位于泾滩路以北、宝塔路以西,具体以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2020]C-2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居住

用地

≤2.9(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20%

≥35%

≤80米

70

地块三、位于泾滩路以南、宝塔路以西,具体以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2020]C-2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居住

用地

≤2.9(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20%

≥35%

≤80米

70

注:本次出让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3月16日11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6日与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上午11时00分00秒(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2、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3、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与柳湖镇人民政府签订《泾滩一社村民安置楼竞拍承诺书》,安置楼建设工程由最终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实施,并负责做好后期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及产权办理工作。

4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在居住用地范围内,修建约3.7万平方米住宅,由柳湖镇人民政府以成本价3590元/平方米回购,对宝塔北路片区棚改拆迁的泾滩一社农户进行安置;在批发市场用地范围内,严格按照审定的平面规划图及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竣工后无偿向村委会提供20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用房。

5、公共配套设施要求:地块二、地块三宗地内统筹建设布局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百户,社区活动场所不低于200㎡。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居住街坊规模,宜按照不低于物业总建设面积的2‰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结合集中绿地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170㎡的儿童、老人活动场地,建筑面积不小于50-100㎡的便利店,室外健身器械、邮件快递送达设施以及生活垃圾收集点等。

配建幼儿园依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0]54号)、《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关于泾滩路以北宝塔路以西水桥沟以东11.31亩用地及泾滩路以南宝塔路以西水桥沟以东8.58亩用地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区教函[2020]41号)以及配套幼儿园片区联建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关于泾滩路以北宝塔路以西水桥沟以东11.31亩用地及泾滩路以南宝塔路以西水桥沟以东8.58亩用地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区教函[2020]41号))。

6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7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8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21-01号)》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银行账户

1、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33-8350131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609480234 13919211265  

3、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6210201830910001088888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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