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公告[2020]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平凉市宗地编号:P202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P2020-13号 | 该宗地位于泾河北路以北、官庄西路以西,具体以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2020]C-8-0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9700平方米 (约合14.55亩)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 ≤0.6(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30% | ≥15% | 40年 | 1760.55万元(121 万元/亩) | 1760.55万元 |
注:本次出让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六、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16日11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6日与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11时00分00秒(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2、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20-13号)》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银行账户
1、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33-8350131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609480234 13919211265
3、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6210201830910001088888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3日